2024-12-09 00:49:02
重新穿越
同年6月,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雷政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,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,追缴雷政富受贿赃款316万余元上缴国库。雷政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。9月,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刑期从2013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,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。